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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海雙人單床房

入住

2人

樓層:主棟2樓(有電梯)
間數:1間
衛浴:房內,單人浴缸及淋浴
床型:一張Queen Size 雙人床
加床:不可加人加床
住宿人數:住宿2位
陽台:陽台、戶外桌椅組
家電:冷氣、電視、小冰箱
備品:洗髮乳、沐浴乳、吹風機、漱口杯、毛巾、浴巾
房價表 線上訂房

面海雙人雙床房

入住

2人

樓層:主棟2樓(有電梯)
間數:1間
衛浴:房內,單人浴缸及淋浴
床型:兩張標準單人床
加床:不可加人加床
住宿人數:住宿2位
陽台:陽台、戶外桌椅組
家電:冷氣、電視、小冰箱
備品:洗髮乳、沐浴乳、吹風機、漱口杯、毛巾、浴巾
房價表 線上訂房

面海雙人雙床房

入住

2人

樓層:主棟2樓(有電梯)
間數:1間
衛浴:房內,淋浴
床型:兩張標準單人床
加床:不可加人加床
住宿人數:住宿2位
陽台:陽台、戶外桌椅組
家電:冷氣、電視、小冰箱
備品:洗髮乳、沐浴乳、吹風機、漱口杯、毛巾、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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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海樓中樓四人房

入住

4人

樓層:主棟3樓(有電梯)
間數:2間
衛浴:房內,單人浴缸及淋浴
床型:兩張標準雙人床
加床:不可加人加床
住宿人數:住宿4位
陽台:陽台、戶外桌椅組
家電:冷氣、電視、小冰箱
備品:洗髮乳、沐浴乳、吹風機、漱口杯、毛巾、浴巾
房價表 線上訂房

面海樓中樓四人房

入住

4人

樓層:主棟3樓(有電梯)
間數:3間
衛浴:房內,淋浴
床型:兩張標準雙人床
加床:不可加人加床
住宿人數:住宿4位
陽台:陽台、戶外桌椅組
家電:冷氣、電視、小冰箱
備品:洗髮乳、沐浴乳、吹風機、漱口杯、毛巾、浴巾
房價表 線上訂房

*單人浴缸不是每間房間均有.訂房時請確認預訂的為單人浴缸房型。

★ 頌華私墅邀請您一同響應環保,鼓勵攜帶個人盥洗用品 ★
於2025/01/01日起入住,客房內全面不主動提供一次性備品:如牙膏、牙刷、髮梳、浴帽、刮鬍刀等;客房內有提供使用之備品:如毛巾、床單、被單枕套、吹風機、洗髮精、沐浴乳等。

住宿須知

2020/8/19 更新住宿須知如下,*請詳閱後再行訂房*:

1.Check in:PM3:00以後(住房貴賓必須提供本人身分證,以便查核登記);Check out:AM 11:00以前;若延遲退房每小時需加收 $500/間,超過 13:00 退房需支付當日房費, 入住當日如欲提前入住或延遲退房,請至少提前一天告知,並以回覆為準。

2.訂房時間:AM9:00~PM22:00,可透過Line詢問房況,Line ID. @shvilla ; 或電話洽詢. 0905-318066

3.為配合社區生活作息安寧,23:00到隔日08:00前,請降低音量,勿於戶外大聲喧嘩,

4.海邊活動請注意潮汐及自身安全,並請自備泳裝、遮陽帽、防曬油、短褲。

5.面海房型無提供公共戶外戲水池使用.

6.請按預訂人數入住,請勿私自增加人數入住,若經查證未按人數入住,本私墅可拒絕當日入住且沒收當日房費。

7.因本私墅前面為大海,後面為樹林,在大自然的環境下會有小昆蟲為伴,請見諒。若有需要殺蟲劑或是其他都可請管家協助.

8.頌華私墅設有管家為貴賓服務.服務時間為8:00-11:00/15:00-21:30;電話管家服務時間:09:00-23:00。

9.本私墅不提供住客自行烤肉,若有需要,可安排代訂市區露天自助吧燒烤晚餐。

10.因館內一天會接待多組不同的貴賓,請各位貴賓攜帶之現金或貴重物品及車輛需由貴賓自行妥善保管,並於辦理退宿後一併帶離,頌華私墅不負保管責任。

11.嚴禁室內吸煙,貴賓退宿後,若室內有殘留煙味,異味.導致影響後續客人之住宿品質,需賠償一天平日房價。

12.嚴禁聚賭、轟趴、吸毒或抽K煙等各項非法行為,如經發現即刻報警處理,並直接取消所有住宿權力及沒收一切費用。

13.因房內傢俱、廚房等供客人使用物品造價不菲,請愛惜我們所提供的住宿環境,且請勿自行移動傢具,若移動請於退房時自行復原。

14.如因住宿貴賓之故意或過失,導致本私墅內的傢俱、家飾、窗簾、家電用品或其他設備遺失毀損,本私墅將向該住宿貴賓要求賠償。

15.頌華私墅戶外區配置24小時監視器,監視器畫面並不會一直保持監看,而是當有發生有異議之狀況時才會協助調監視器畫面釐清事實.且可防止陌生人士入內,以確保入住貴賓之住宿安全。

16.謝絕非住宿之訪客,敬請配合。

17.嚴禁違規施放煙火。

18.館內禁止攜帶寵物,如有需要可告知訂房人員,詢問寵物旅館相關資訊。

19.如遇寢具或設備等遭到破壞或遺失,除賠償該物品購時之價格外,有權保留法律追訴權,以上如屬惡意行為,直接報警處理。

20.如有爭議,雙方願以澎湖地方法院為仲裁法院。

取消&延期

旅客於房費訂金/總金額支付完成後,因個人因素須退款時,依以下取消時間點與退款比例推算,並扣除單次退款金流手續費後退款。

■收取訂金者,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 14 日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90 %。

(二)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 10 至第 13 日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70 %。

(三)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 7 至第 9 日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50 %。

(四)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 4 至第 6 日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40 %,不得延期。

(五)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第 2 至第 3 日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30 %,不得延期。

(六)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前 1 日以前到達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20 %,不得延期。

(七)旅客解約通知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到達或未為解約通知者,退還已付訂金比例之 0 %,不得延期。

(八)恕不接受住宿日前 7 天來電延期,若以延期處理,則收取本筆訂金的 50% 為補償。

(九)飯店所在地或旅客出發地,登記住宿日如遇颱風、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因地震導致交通中斷、或中央氣象局發佈陸上颱風警報)以當地政府發布之消息為依據可接受訂房延期或取消。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本民宿無法履行者,本民宿即扣除單次退款金流手續費後返還旅客已支付之訂金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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